>>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热点图片
 
最新新闻
首页>>通知公告>>
陕西省CDC关于做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8-2-26 9:56:16 新闻来源:中心流病科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
做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进入2008年以来,南方数省不断有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的报道。目前又值新春开学,学生在放假期间极有可能感染并携带呼吸道病原体,开学后学生聚集,极易导致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的局部暴发流行。为预防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请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早发现病人,尽早隔离预防 
疾控机构应主动与学校联系,指导学校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例,并对患者进行早隔离、早治疗。班主任一旦发现学生发热、连续咳嗽、咽痛、咽痒、乏力等,要劝其离开教室,就诊并在家隔离。发生传染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积极开展晨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生传染病疫情,要立即报告当地教育部门及疾病控制机构。在一周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中发生10例以上丙类传染病病例时,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并同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三、开展疫苗接种
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水痘等疫苗的接种,对预防相应传染病非常有效,而且安全、可靠。疾病控制机构一旦发现本地学校、托幼机构有相应传染病发生,要立即报告卫生局、教育局组织开展疫苗应急接种工作。
      四、控制疫情暴发
发生传染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应视疫情发生强度,报请教育局采取放假、停课等措施,切断传播环节。卫生部门要做好消毒、诊治、隔离传染源、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等防控工作。必要时进行预防服药,切实保护易感人群。
      五、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预警工作
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密切关注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一旦本辖区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要立即进行个案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排除或确认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病例,并且报告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同时要随时掌握辖区内禽鸟病死信息。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版权声明 | 旧版回顾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版权所有 陕西省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地址:中国·西安·建东街3号 邮编:710054 电话:(029)82221026 传真:(029)82211952 82259471  
备案号:陕ICP备04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