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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计划免疫07[1]
2007-11-26 15:30:33 新闻来源:

陕西省计划免疫

简报

内容提要:

1. 2007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 2006年各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分析

3. 简讯

4.各地动态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2007年第一期

陕西省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

200742

 

陕西省2007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要点)

陕西省2007年免疫规划工作以巩固维持无脊灰区成果、全面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条例)和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范)为重点,从落实和促进常规免疫、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制定规范化技术操作手册、开展各级免疫规划专业人员培训、强化对薄弱地区免疫规划工作的督导检查等方面入手,达到保持高水平接种率、降低免疫规划针对疾病的发病率、控制麻疹、乙脑及流脑等针对疾病的暴发疫情、提高免疫服务质量、关注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规范各级计免工作程序和管理,使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继续持续、稳定、全面发展的目标。

一、落实和促进常规免疫工作

1、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提高各级免疫接种服务质量。

各级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免疫接种工作,杜绝接种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在乡级卫生院设立预防接种门诊,以乡为单位实行按周(旬或月)集中进行预防接种,提高预防接种质量,强化安全注射意识。2007年全省每个接种点每年必须保证12次以上冷链运转工作,保质,保量为所有儿童提供免疫接种服务。及时进行常规免疫接种数据的报告和计算机数据联网工作。要求市、县级对报告的数据在上报前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严把数据报告质量关。

2、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管理建设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逐步完善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逐级完成对市、县、乡各级人员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以县为单位,条件成熟一个、巩固一个、推广一个。2007年省级将选择2个市,每市3个县、每个县所有的乡开展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在20076月底前与国家服务器实现数据交换。我省要在201090%的县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个案化。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在条件成熟的县区试点。

3、 制定全省免疫规划工作操作手册,开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素质。

组织相关人员修订和下发《陕西省AFP病例监测方案》、《陕西省乙脑监测方案》、《常规免疫监测方案》、《陕西省流脑监测方案》等,编写成册,作为指导全省免疫规划工作的技术版本,并在培训班上予以讲解,供本领域的工作人员学习和使用;并完成相关监测系统软件培训。

4、 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时妥善处理异常反应。

制定和下发《陕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逐步建立预防接种反应报告系统。县级以上卫生与药监部门共同成立疑似异常反应调查处理小组,及时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预防接种反应案例;加强各级疾控及医疗机构人员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强各级之间数据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疫苗管理,以便准确计算不同疫苗的反应发生率。

5、 规范疫苗使用管理,建立的疫苗收发登记,做好2007年生物制品分发及2008年度生

物制品的预算,做好疫苗接种前告知工作。

要求各市及时做好生物制品的预算和分发工作,并于每次收到或领取计划免疫相关疫苗后,及时向省级反馈疫苗的厂家、批号、效期、数量等。

各级预防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200711日起各接种点都要建立告知制度,保存告知情况的记录(最好有家长的签字)以备查。

6、  加强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

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接种单位应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情况,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应当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证,实行单独的卡管理,并及时按照《规范》中补种的原则及时接种。要求各市对流入和流出的儿童进行常规报告(年报表),摸清底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免疫接种数据报告。

7、  严格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做好补种工作。

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培训人员,落实各项措施,做好未种儿童补种工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和边远贫困地区儿童等特殊人群麻疹疫苗接种,评价新入学大中专学生、新入伍士兵、集体生活和工作的进城务工人员等人群免疫状况,及时做好相应人群的预防接种,预防和控制麻疹等疾病暴发。

8、加强冷链管理,更新全省冷链设备数据库,做好冷链设备温度监测工作。

要求各市及时掌握下级冷链设备使用状况,按年度上报各级冷链设备调查年报表。

9、按季度编写和下发“陕西省计划免疫工作简报”。及时分析与评价计免相关监测系统工作情况,反馈省内外计免工作进展。要求各市、县及时上报工作信息,以便全省学习和借鉴。

二、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

1、  实施新的《全国AFP病例监测方案》,巩固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

保证各项监测指标达到WHO要求;按时上交无脊灰区进展报告;召开四次省级AFP病例专家诊断小组会议,对上报的AFP病例及时诊断、分类,对发现高危和临床符合病例及时组织专家调查访视;按时完成AFP监测系统对脊灰实验室的各项指标要求。要求各市积极努力,完成相关的监测指标;按《陕西省维持无脊髓灰质炎区实施方案》要求按时上报本市进展报告。组织实施好今冬明春OPV强化免疫活动,并及时将强化免疫的数据和总结上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做好消除麻疹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2006—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制定全省消除麻疹实施细则,各地要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科学计划,切实做好儿童麻疹疫苗的免疫接种。全省将在20079-10月实施8月龄-14岁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消除麻疹初始强化免疫)。要求以县为单位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以上;以县为单位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在入托、入学儿童中,2剂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暴发疫情调查率和血清学确诊率均达到100%;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血清标本采集率达到95%以上;麻疹病例出疹后3日内咽拭子采样在5例以上(暴发疫情必须采此标本);做好麻疹疫苗常规免疫接种工作,达到并保高水平麻疹疫苗接种率。

3、加大乙肝防治力度

按照乙肝防治规划制定乙肝防治的实施细则,落实防治规划提出的各项措施,以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免疫及时率为重点,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工作。结合乙肝血清学调查结果,进一步完善防治策略和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和防控措施力度。结合中央转移支付乙肝防治项目和GAVI项目,开展大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和高危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2007年国家和省级要开展乙肝防治工作的审评督导检查。

4、加强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疾病综合防控工作。

做好乙脑、流脑疫苗常规免疫接种,提高接种率;加强流脑、乙脑的监测工作。各级要根据近几年疫情情况、人群免疫状况,分析筛选流脑、乙脑等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高发县和高发乡镇,制定具体计划,在进入流行季节前完成对高危人群的疫苗接种。各市要认真落实学校专兼职教师疫情报告员制度和流行期晨检工作,争取及时发现学校发生的流脑等首例病例,及时指导学校等疫情发生单位做好消毒、病人的隔离、密切接触者的预防服药和应急接种等工作,防止学校发生暴发疫情。加强流脑省级监测点建设,省级协助监测点制定2007年计划,进行实验技术培训,开展病人和带菌者的流脑菌株培养及血清学监测。

5、  提高免疫规划相关疾病实验室诊断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完成AFP监测的各项指标;开展麻疹病毒学监测,建立完善消除麻疹前的病毒学本底资料;开展乙脑病毒学监测和流行性乙脑病毒分子生物学特性研究;加强EPI实验室网络管理,保证诊断试剂质量和及时下发;组织职能考核和结果复核;组织有效试剂进行麻疹强化免疫前的人群抗体水平测定;完成流脑双份血清的IgG集中检测工作。要求西安、宝鸡开展疫苗滴度监测和麻疹病毒分离,建议榆林、安康建立病毒实验室。

6、开展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人群抗体水平监测。要求各市根据当地情况,开展相关监测,2007年省级将根据既往麻疹发病、地理分布等确定三个市的三个县,开展健康人群麻疹抗体水平监测,时间为200768月,试剂由省级统一提供,市、县级负责采样和检测工作。

三、项目工作

1、  做好GAVI项目的各项工作,按时上报本项目的进展报告。

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意识,及时下发GAVI项目的乙肝疫苗、自毁型注射器,按时进行数据报告。要求各市严格按照《陕西省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实施方案》做好乙肝疫苗接种的各项管理工作;按照中国政府与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儿童基金合作项目陕西省实施细则中模式及时上报本项目进度报告,使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

2、  按照卫生部和适宜卫生科技组织(PATH)合作在我省实施的加速乙脑控制

的示范项目的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各项工作。

按照项目计划和安排,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对项目数据进行总结分析;按时

上报进展报告。有关市、县做好项目终期评估的准备和迎接现场考评。

四、督导、培训和宣传

1、 建立规范化督导机制。

继续强化免疫规划的督导检查工作,今年将根据2006年督导检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免疫规划工作的督导,重点对乙肝疫苗接种工作、麻疹疫苗两针次接种率和强化免疫的实施质量进行督导。要求各市每年对所有的县级单位至少进行1次的督导,县级每年对所有的乡镇进行2次督导,乡级每年对村级至少进行2次督导,要注重督导检查的质量,注意收集督导资料,建立督导档案;各级应根据2006年全省督导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

2、 分期分批对各市计划免疫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重点培训《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培训结束进行考试,考试合格颁发计划免疫培训合格证书。要求各市结合实际情况,逐级举办培训班,要求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培训人员考试,颁发合格证书。省级将抽查各市县的培训情况,监督培训质量和效果,并对各市培训进度和情况定期通报。为市、县培训班提供师资人员。

3、 开展计划免疫相关的知识宣传。

利用“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等时机,与省健康教育所协商,借助新闻媒体刊登计划免疫相关知识,开展计免相关知识宣传。                     

2007年要求各市完成的免疫规划工作主要指标

1.  提高“七苗”接种率:

要求以县为单位适龄儿童脊灰、百白破、卡介苗、乙肝疫苗等“四苗”单项接种率达到90%以上;麻疹疫苗常规免疫2剂接种率达到95%以上;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乙肝疫苗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80%以上,流脑、乙脑疫苗单项接种率达85%以上。

2.  建卡、建证:

依法做好07岁儿童建卡建证工作,加大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工作力度,要求07岁儿童(包括辖区内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达100%以上。

3.  提高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联网工作:

及时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各个监测系统数据,严把数据质量关。要求各市每月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联网及时率达100%;单位完整率达100%;每年3月底前数据库中基本编码更新输入及时、完整、准确率达100%;免疫规划各种基础资料年报及时、单位完整率达100%。

4.  有效降低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的发病率,提高各个监测系统的各项指标:

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在1/10万以上

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到80%以上

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达80%以上

AFP病例粪便标本7天内送达率达到80%以上

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送达率达到80%以上

AFP病例监测旬、月报(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完整率达到80%以上

AFP病例主动监测无漏报

麻疹发病后7天内报告率100

麻疹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95

麻疹疑似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麻疹暴发疫情调查率、血清学确诊率和病例出疹3日内咽拭子标本采样率均达到100%;

采集出诊3日内麻疹病人的咽拭子标本5例以上;

麻疹病例标本采集率达95%以上;

麻疹散发病例实验室诊断率达80%以上

流脑疑似病例医疗单位病例及时报告率达100

流脑疑似病例24小时内调查率大于80%                  

首例流脑病例调查率达100%

流脑病例脑脊液或双份血液标本采集率达≥80%

省级监测点病例脑脊液或血液标本采集率达90%

乙脑疑似病例48小时内调查率达95%以上

乙脑疑似病例标本采集率达90%以上

病例出院6个月随访调查率≥85%


2006年各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分析

 

一、AFP病例监测系统

2006年各市AFP病例监测系统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地市

报告病

例数

AFP病例报告率/10

48小时调查率%

合格标本采集率%

7天送

达率%

及时随

访率%

报告免疫史情况

0

1

2

3

不详

西安

22

2.02

95.5

81.8

95.5

86.4

 

 

1

19

2

铜川

9

5.39

100

100

100

100

 

 

 

9

 

宝鸡

16

2.19

87.5

75.0

100

81.2

 

1

 

14

1

咸阳

32

4.02

87.5

81.2

100

90.3

 

 

1

28

3

渭南

15

1.41

100

80.0

100

80.0

1

 

1

14

 

延安

4

0.97

75.0

75.0

100

100

 

 

 

4

 

汉中

21

2.83

95.2

100

100

100

 

 

 

21

 

安康

8

1.37

100

87.5

100

87.5

 

 

 

6

2

商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