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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信息动态第16期
2007-11-23 10:58:34 新闻来源: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3年10月24日  星期五

【疫情】 
l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23日通报我国内地继续没有SARS疫情。
l 全球本周无SARS新发病例报道。
【消息】
l 国务院预防非典工作督查组于10月21日至23日在我省督导检查。
l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颁发的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疗方案》,建议临床上将SARS诊断分五个等级,并给予相应处理。
1.不是SARS病人:可以排除SARS诊断,进入正常诊疗程序。
2.不像SARS病人:虽不像SARS,却不能绝对排除。作为医学观察病例。给予医院或居家隔离观察并随诊。
3.疑似SARS病人:综合判断与SARS有较多吻合处,但尚不能作出临床诊断。收入单人病房,进行隔离治疗和观察。
4.SARS临床诊断病人:临床定为SARS病例,但尚无病原学依据。SARS定点医院单人病房隔离治疗。
5.SARS确诊病人:在临床诊断SARS基础上,病原或血清学检验阳性。收至SARS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l 卫生部宣布我国内地已建立比较完善的非典报告和监测系统。
l 世界卫生组织22日提出“SARS全球三级区域监控”计划,中国南部为一级区域重点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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