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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2007-11-21 8:58:00 新闻来源:

一、   项目背景

中国自1978年开始实施儿童免疫规划,其宗旨是普及儿童免疫规划,提高免疫接种率,降低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保护儿童健康。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于198819901995年分别实现了以省、县、乡为单位4苗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2002年,卫生部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免疫规划。部分省近年还将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纳入了免疫规划。免疫规划的实施,使严重危害儿童生存与健康的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麻疹和乙型肝炎等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中国的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世界首肯的成绩,挽救了成千上万儿童的生命。为了消除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和流动人口接受免疫服务可及性的差异,20042005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传染病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所有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确定了政府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保障机制。《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到90%以上”,对免疫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形势下,中国的免疫规划工作面临严峻挑战。2004年卫生部组织在全国开展免疫规划评审,调查的273个县中,卡介苗有11个县、百白破联合疫苗33个县、脊灰疫苗28个县、麻疹疫苗37个县接种率均低于85%;“四苗”(指卡介苗、百白破联合疫苗、脊灰疫苗、麻疹)全程接种率低于85%的县有74个,占调查县总数的27.11%;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在部分地区进展缓慢,有72个县乙肝疫苗接种率低于85%,儿童出生后24小时以内接种乙肝疫苗的首针及时接种率低于60%的有9个省。影响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特别是首针及时接种率的主要原因是儿童家长不了解孩子出生后要接种乙肝疫苗和接种服务条件的限制。以上接种率指标问题,在西部省份尤为突出,见附表。

预防接种规范化服务是保障免疫规划工作得以贯彻实施的基础,如何建立一套由各级政府参与的、合理可行的考核机制,保证优质化服务是当前薄弱环节。目前各省均建立了不同的管理、考核制度,但各级政府的参与力度不够,没有将免疫规划工作的考核纳入政府的工作考核内容,通过规范的评价指标来评价各级政府的工作绩效,提高各级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视和承诺。

各级预防接种门诊普遍存在安全注射的隐患。在GAVI 项目的带动下,预防接种推荐使用自毁型注射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明确了预防接种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自毁型注射器开展预防接种,以保证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目前,各地在使用后注射器的处理上还存在很大的危险隐患。

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缓慢与多种因素有关,其中儿童家长不了解孩子出生后要接种乙肝疫苗和医院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的比例较低直接影响到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按照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统计分析,儿童家长了解孩子出生后要接种乙肝疫苗者分别为64.6%67.2%51.6%,县级及以上医院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者分别为100%100%86.11%,乡级医院承担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者分别为56.90%71.67%71.01%西部地区由于上述原因,加之预防接种服务条件的限制(接种周期长,服务半径大等)、住院分娩率低(本次调查为64.72%),儿童出生后难以及时得到接种。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使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问题日渐突出。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加大,人员流动性强,各地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对流动人口有效的管理机制,加上多数流动儿童来源于经济较为落后的偏远地区,儿童家长又缺乏必要的预防接种知识,有的甚至拒绝接种,在一些地区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率大大低于本地儿童,导致出现麻疹等疾病流行,这种现象即使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也不能幸免。

综合上述主要问题,西部省份仍然是影响国家各项目标实现的主要困难所在地。为促进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更好地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使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的目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在新的项目周期内,确定了以支持西部重点省份常规免疫为目标的,旨在缩小差异的政府合作项目。通过在4个省16个县开展试点项目,探索试点经验,为制定国家政策提供依据,最终实现缩小农村贫困人口、少数民族和流动人口获得免疫服务的差异的目标。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受卫生部委托与UNICEF合作,负责项目的管理和协调,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加强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在项目所在地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与评价机制,促进规范化服务。通过开展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的传播策略,提高公众对免疫规划知识的知晓率,提高对免疫服务的主动需求,缩小不同人群对免疫规划服务可及性的差距。加强免疫规划的队伍建设,开展不同级别的培训,提高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更好地提供免疫规划服务。

  

二、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策略,提高各级政府对免疫规划的重视和支持;改进免疫规划服务方计划管理和执行能力,改善免疫规划服务质量,提高居民对免疫规划的需求,从而带动免疫规划接种率的提高和疫苗针对传染病在项目地区的明显下降;通过扩大项目县的经验,结合国家和省级‘免疫规划工作目标带动全省免疫规划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具体目标(到2010年底项目覆盖地区)

1.   以县为单位,OPVBCGDTP基础免疫单苗调查接种率

90%;麻疹疫苗常规免疫两剂调查接种率≥95%;乙肝疫苗全程调查接种率≥85%;乙肝疫苗首针调查及时接种率≥75%;或后三项指标在基线调查结果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

2.项目县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内;项目县无cVDPV病例;

3100%项目县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考核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4.项目县乡村医生免疫规划基础知识知晓率≥90%;儿童监护人免疫规划核心信息知晓率≥80%,或在基线调查结果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

5. 以县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证调查建证率≥98%;入托、入学接种证报告查验实施率达到100%,查验儿童数≥90%。

 

三、项目地区、目标人群和期限

(一)项目地区

经过与有关部门的讨论和问题分析,项目省确定在广西、贵州、西藏和陕西省、自治区。每个省确定四个县。

(二)目标人群

1.服务受益对象:07岁儿童

2.服务提供者:村医、乡镇卫生院、县级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服务人员;省和地市级项目管理人员。

3.相关者和相关部门:儿童家长/监护人;各级政府领导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社区相关人员(教师、妇女组织、社区和宗教领袖)。

(三)项目期限

20065月~20101231日。项目将在2008年中期评估后,对项目地点、项目策略进行相应调整。

 

四、项目策略和措施

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共同确定和签署的《20062010年中国政府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别方案行动计划》(CPAP),确定本项目的方向以改进贫困、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常规免疫服务和降低疫苗可针对疾病发病率为目标,并且以改进免疫规划服务机制和信息传播方式为主要策略的综合干预方案。

(一)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各级政府对免疫规划的政策、经费、人员和后勤保障支持的承诺,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评价指标;

 () 改善县、乡、村级提供免疫规划服务的能力,包括知识、技能、态度和提供服务的模式;

(三)开发和制定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的传播策略,提高目标人群预防接种知识和主动接受免疫规划服务的需求;传播策略的主要方向应定位在面向基层、边缘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确实存在对计划免疫服务需求存在障碍的地方。大众媒体传播策略原则上不作为重点传播策略。

(四)完善基层免疫规划服务和实施质量的评价机制;

(五)通过各种培训、考察加强国家级、省级免疫规划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总结项目经验,加强项目省之间的沟通交流和学习,扩大项目的效果和影响;

(六)提供开展项目的必要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项目县给予交通工具的奖励

(七)加强与教育、公安、妇幼、计生等多部门合作,提高社区参与,落实儿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制度。

 

五、项目主要活动

根据项目策略,本项目主要活动包括:开发政策支持;开展对不同人群的传播策略,提高目标人群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和对免疫规划服务的主动需求;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开展对基层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规范化管理。

(一)政府支持

1. 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加强项目管理

项目省确定专人负责协调、管理项目的实施;项目县成立由主管县长牵头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公安、妇幼、计生等相关人员组成,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项目县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全部到位。

2. 召开项目启动会

1)目的:项目省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当前免疫规划政策、现状和面临的主要挑战;通过项目启动会,提高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2)参加人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相关人员。

3)主要内容:介绍项目方案和免疫规划相关政策、面临的主要挑战及项目的产出。

3.信息交流

项目省定期通报项目进展和存在主要问题,提出需要各部门给予支持和合作的工作内容。收集整理来自各个部门的建议,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4.对项目地区开展定期督导检查。每次督导结果均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单位,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提出整改建议。

5. 经验交流和年度项目进展总结会

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或现场考察,总结项目经验和发现主要问题。每年召开一次项目总结会,总结本年度工作,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省之间相互借鉴,推广成功经验。

() 本底资料的收集

项目启动后,由免疫规划中心组织专家完成资料收集和基线调查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由各省开展如下工作:

1. 接种率:在项目启动后,由各省将本省和项目县2005年的上报接种率和调查接种率按照统一格式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由免疫规划中心、UNICEF及相关专家共同设计完成接种率基线调查方案,在项目启动后开展调查。。

2. 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在项目启动后,由项目省将本省和项目县20032005年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大疫情数据),按照免疫规划中心提供的统一格式上报免疫规划中心。

3. 免疫服务状况调查:由免疫规划中心、UNICEF和项目省共同制定小组访谈提纲,对免疫规划面对的服务问题开展定性和定量调查。

4. 免疫规划知识的知信行调查:由免疫规划中心、UNICEF及相关专家共同设计完成调查方案、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在项目启动后开展调查。

()加强和改善基层免疫接种服务的能力

1.在项目地区定期评价免疫接种服务在形式上、管理机制上和人员配备上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2.结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引入制定基层“接种运转计划”的方法,开展各级制定接种服务工作的具体运作计划并加以实施。

3.根据当地特点和需要在工作计划中制定免疫服务形式(定点、入户接种和查漏补种),而不拘泥和追求一种特定的服务形式。

4.根据当地特点,各项目省和县需制定造成接种率下降和不稳定的应对计划,如人员频繁变更、基层网络不健全等问题。

(四)免疫规划知识传播策略

通过制定针对当地不同目标人群的传播策略,开展免疫规划知识传播,提高公众对免疫规划服务的主动需求。

1.    需求评估:每个项目省根据免疫规划信息传播存在的问题,选择12个项目县,采取参与式方法对免疫规划服务最难接触的人群开展免疫规划知识需求评估调查(流动人口),探讨影响免疫规划信息传播的障碍和行为问题。根据需求评估的结果,制定出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设计开发不同的传播策略。

2.    传播材料制作:根据传播策略,开发制作相应的传播材料。开展预试验,对传播材料进行修改。

3.    实施传播策略,根据基线调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策略,开展由多部们参加的传播活动(政府、卫生(接生单位)、教育、妇女组织、社区居民和民族头人等)。

4.    评价和改进传播效果:每年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一次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家长对免疫规划知识的知晓率,主动需求服务率、乡村医生参与免疫规划信息传播率、村医召集村民宣讲免疫规划知识次数、与前一年同期上卡率比较、及时上卡率比较、乙肝及时接种率比较等。

5.经验推广。每年召开一次项目总结会,发布评估结果,编写项目报告,对效果显著的传播策略加以推广。

(五)完善考核机制,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指标

通过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加大政府各部门的参与力度。将免疫规划工作纳入年终政府考核指标,年终考核对未能达标的单位领导,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理(广西黄牌警告经验)。

1. 各级政府制定各项考核指标,将其纳入政府常规工作。

2. 推广“广西黄牌警告”的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和组织现场考察,学习广西经验。由各级项目单位的主管领导签署责任书,并将工作任务纳入政府年末考核指标。通过年终考核,评估免疫规划工作实施情况,确定是否胜任领导岗位。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接种率未达到指标的地区,给予单位领导“黄牌警告”。

3.以简报形式,定期向各级政府发布通报,介绍各项目县项目执行情况和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4. 每年召开一次项目总结会,对达标的单位予以表彰和通报,并邀请典型单位做介绍经验报告。

(六)加强各级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

1.组织有关培训,保证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方案,同时利用项目活动介绍国内外先进的理论知识和工作方法及经验,提高各级工作人员素质。

2.组织召开国际和国内研讨会,组织开展项目省间经验交流。

3.组织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察、交流活动,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

(七)认真执行和开展国家、省级部署免疫规划工作,通过项目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1. 将项目活动和上级制定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在一起,但是不要将项目的目标、活动和经费与日常常规活动混淆在一起。本项目有其特定的目标和结果。

2.认真落实《传染病法》、《条例》和《规范》,利用这些政策获得各级政府对免疫规划的承诺和支持,并用这些规范来进一步指导和提高各级的工作质量。

3.根据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免疫规划可预防传染病的控制目标,通过项目策略和活动促进目标的实现。

4.利用各级免疫规划的工作体系和监测系统以及开展的活动,将本项目的监测、督导、评价和报告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仍将制定出相应的监测和评价指标,以及必要的评价方法,开展定期督导检查。每次督导均有书面反馈意见书。

5.结合其它项目,如GAVI项目、世界卫生组织项目等的重点和目标追求,合理安排活动和相互补充,以达到最终目标的实现。

6.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如国家级和省级法律、法规、国家和省级各种指南和规范等,但必要时根据本地特点需要创新项目本身的管理、实施策略和办法。对可借鉴的经验加以推广。

() 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活动

1. 政策开发

项目省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下发的《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导手册》,制定本省相关政策、出台相关文件,全面落实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2. 查验预防接种证活动

项目省制定工作计划,学校每年在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将查验情况如实填写并登记造册。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新生,学校应当在30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通知家长(或儿童学生监护人)带儿童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 宣传动员活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向儿童监护人宣传建立预防接种证并保留至上小学的重要信息,使儿童监护人了解并知晓预防接种证的重要作用。通过村医、幼儿园和小学老师、大众传媒、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传播相关信息,并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漏补种。

(九)项目总结与经验交流

开展与项目有关的调查、研究和经验介绍活动。

1.项目联络会。

每年确定一个项目省作为典型经验介绍单位,召开一次项目联络会。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经验介绍、问题分析、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2.制作成功经验电视片或VCD光盘,将项目先进经验通过电视台向国内、外广泛宣传,并在地方台播出,使之得以广泛推广。通过播放电视片或VCD光盘,对成绩显著项目单位起到激励和奖励效果。

3.编写文献汇编。在项目全部结束后,向所有项目省征集项目管理经验介绍、相关课题研究等文献,并将其汇编成册,以便其他项目得以参考借鉴,并为日后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4.注重日常项目实施中资料收集(照片、文字、现场活动报告)、汇总,各级要定期编写项目进展报告,上报上级主管单位、下发项目实施单位。定期通报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及表彰先进和典型事例等。这些报告作为督导检查的核查内容之一。

 

六、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项目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确定的合作项目。项目经卫生部和商务部同意并签署执行。

(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与政府一起确定5年的国家级方案,执行文本,儿基会年度工作计划;提供项目经费;参与项目计划制定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和监督项目的进展和经费使用。根据项目中出现的问题,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调整和取消项目点。

(二)各级政府部门

确定项目框架和年度计划,确定项目管理和实施部门。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政策和配套经费支持。监督项目的实施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管理问题。

(三)项目实施部门

卫生部委托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负责协调和管理国家级和项目省的活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与UNICEF和项目省紧密合作,设立专门项目负责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负责制定国家级项目计划、组织协调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开展督导和评价、召开项目年度总结会、撰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四)各项目省疾控中心

负责制定本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以各种形式,定期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和存在的问题,获得解决问题的办法。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对项目实施状况开展督导和评价活动、撰写本省项目年度总结、负责填写儿基会项目活动申请表、报帐表和活动总结。

(五)各项目县疾控中心

负责制定本县项目计划和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撰写年度项目进展报告。及时报告项目活动和进展。

 

七、项目管理、督导与评估

()项目管理

1.经费管理

1)项目活动经费:根据经费预算和活动情况,儿基会每年提供相应的项目活动经费。项目单位每年按照UNICEF项目管理要求,提交项目申请表和报帐表,上报国家免疫规划中心和UNICEF。审核后,UNICEF将按照年度经费预算和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情况,将经费拨款给项目单位。项目省根据项目县和参与单位完成的项目活动,将经费迅速下拨给有关单位。

2)项目经费的监管方式:各地要严格保证相应免疫规划配套工作经费的落实,不能以项目经费补充政府常规经费的投入,这将作为项目县调整和取消的先决条件。

有关机构要设立项目专帐,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门管理,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每部分经费支出都应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各项原始单据,以备自查和上级单位核查。

3)项目经费使用要求

在项目经费的逐级拨付过程中,各级要在收到经费后尽快下拨,不得随意截留项目经费。下发经费一定要有清晰的分配清单,列明每个单位金额和各项目的分配额度,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各级财政部门有权对项目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和审查。

2.项目信息报告管理

项目省疾控中心每年定期向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要求收集项目信息并定期上报。

1)制定项目信息收集指标:国家疾控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起草项目管理信息指标和项目督导检查考核指标,利用常规免疫规划报告监测系统定期逐级上报。

2)人员培训:对项目管理人员就项目管理信息的内容和填写方法进行培训。

3)信息收集、整理及上报:各项目地区的项目管理人员和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定期填写报表,并及时报告。

4)信息分析和反馈:国家免疫规划中心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对上报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撰写报告,并将相关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项目省,由省反馈给各个项目县。

()督导与评估

由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组织人员制定统一督导方案。国家级督导组每年至少对项目省督导一次;省、地市每年对项目县督导二次;县区每年对乡级督导检查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两个乡;乡对村每两月督导一次,每次不少于两个村。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在项目中期和终期,与UNICEF、项目省共同开展项目中期和终期评估,并邀请ICC成员、TAG成员、教育、公安、妇幼和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活动。

1. 年度考核

1)年度总结:每年1230日前,各项目省和县要完成年度项目考核和总结。各项目省将各项目县的实施情况汇总,完成年度报告,上报国家免疫规划中心。国家免疫规划中心提供年度报告的内容框架模板。

2)考核奖励:根据各项目省上报的总结,结合督导结果,每年评选优秀项目县,给予提供交通车辆的奖励。

2. 中期评估

1)设计方案:免疫规划中心组织专家完成评估方案的设计和各项协调工作。

2)人员构成: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

3)时间:20081230日前。

6. 终期评估

1)设计方案:免疫规划中心组织专家完成评估方案的设计和各项协调工作。

2)人员构成: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

3)时间:201012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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