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部共同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体系,提高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水平,尤其应加强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的信息收集和分析。
《通知》指出,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线报告和快速处理,不断提高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数量、质量和利用率。《通知》强调,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重要内容,各级医疗机构和单位在实施预防接种的同时,应严密监测所用预防性生物制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发现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应按规定报告。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也应按照规定报告所生产疫苗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时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