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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稍有好转
2007-11-16 11:28:58 新闻来源:
现存问题:○用具卫生消毒不到位○客用化妆品问题突出○游泳池水消毒不规范
 
 
       卫生部日前公布了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对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结果。与2002年的全国抽检比较,2003年部分检测指标合格率、卫生监督和处罚力度有所提高。游泳场所水质抽检结果细菌总数合格率比2002年上升0.2%;旅店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细菌总数消毒效果抽查合格率从89.2
%提高到90.8%,大肠菌群消毒效果抽查合格率从93%提高到94.2%;2003年抽查的公共场所,比2002年增加了7379家,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处罚提高了3.3%。
  各类公共场所抽检情况为:
    ——旅店杯具、毛巾及床上用品等公共用品、用具,检测细菌总数合格率为90.8%,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4.2%。抽检客用化妆品7811件,有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标签的6448件,合格率为82.6%;无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1015件,化妆品未贴产品标签的618件。
  ——游泳场所水质检测情况。被检水中细菌总数合格率为88.0%;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3.4%;尿素合格率为90.3%;余氯合格率为73.7%。  ——检测理发美容店理发工具、美容工具和胡刷等用具情况。被检工具金黄色葡萄球菌合格率为97.7%,大肠菌群合格率为92.3%;抽检客用化妆品18100件,有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标签的13472件,合格率为74.4%,无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3903件,化妆品未贴产品标签的691件。
  ——行政处罚情况。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对2516户公共场所予以行政处罚,占检查总数的7.7%,其中,警告1827户,罚款586户,停业整顿453户,吊销卫生许可证5户。
  据卫生部有关人士分析,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共场所用具的卫生消毒不到位。监督抽查中发现有些公共场所不按要求配备消毒设施,已配备的消毒设施未按要求正确使用,洗浴场所未设专用消毒间、保洁柜,毛巾、拖鞋、浴衣裤等没有消毒设施;烫、染发未设专间或专区;未设头癣患者专用理发箱,有的理发店虽有专用理发箱,但也没有配齐工具;部分旅店床上用品不能做到一客一用,部分理发美容店和洗浴场所的公用物品、用具未做到一客一消毒。
  二是客用化妆品的卫生管理问题较突出。检查中发现部分旅店、理发美容店管理人员不重视化妆品卫生管理制度,购进产品时忽视产品索证和产品质量的检查;有些旅店客用化妆品包装上只有宾馆名称,无批准文号、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化妆品生产厂家名称,不能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三是游泳场所池水消毒不规范,不能达到卫生要求。个别游泳场所为了降低成本、减少开支,不正常使用游泳池水循环消毒系统,造成水质下降;部分游泳场所消毒采用人工投放方式,计量不准确,使用不合理。
 
 
 
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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