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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学生课间加餐卫生管理的通知
2007-11-15 17:51:38 新闻来源:
卫生部关于加强学生课间加餐卫生管理的通知
【分类号】 4071068804 
【标题】   卫生部关于加强学生课间加餐卫生管理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850716 
【实施日期】 850716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卫生监督、检疫 
【文号】 
【名称】 卫生部关于加强学生课间加餐卫生管理的通知 
【题注】 
                  通知 
  在开展学生课间加餐的试点工作中,最近在有的省、市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件 
,严重危害加餐学生的健康。 
为使学生课间加餐卫生安全,增进学生健康,特作如下通知: 
  一、凡向学生提供食品的单位,必须事先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经审查符合 
卫生标准后,方准许为学生提供加餐食品。 
  二、加餐食品从生产到学生食用过程中,转送环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规定 
。当地卫生防疫站或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关人员要进行卫 
生教育,做到人人重视食品卫生。 
  三、学生加餐食品的生产单位,要加强自身的卫生检验和监督,定期向卫生防 
疫站或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报送样品进行检验,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不准出售。 
  四、各级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要严格执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根据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违反《食品卫生法》,又屡 
教不改的要依法给以重罚。 
  五、各地卫生部门应会同教育部门,对本地区学生课间加餐和学校食堂卫生工 
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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