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方针
行为公正、方法科学、结果准确、服务规范。
质量目标
长期目标:创建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并且在国内有良好声誉和影响的卫生检验实验室,达到国内同类实验室的先进水平。
近期目标:每年制订年度质量目标,内容包括:检验报告的抽查合格率、检验工作的及时率、事故率、有效申诉率等,并按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评价考核。
根据本中心实际,具体质量目标如下:
a. 检验报告发出前的抽查合格率>99.5%;
b. 检验报告及时率>99.5%;
c. 检验质量责任事故率<0.1 %。
公正性承诺
为了保证检验工作的公正、科学、准确、有效,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特作出如下公正性承诺:
a. 本中心严格按照《实验室认可准则》和《评审准则》建立和运行质量体系,确保本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得以贯彻和落实。
b. 本中心对所有委托检验客户一律平等对待,检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验,确保检验数据科学、准确,保证及时提供检验报告。
c. 检验人员独立开展检验工作,工作中不受来自行政压力和经济利益的干扰,维护检验工作的公正性。
d.本中心保证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和信息保密,切实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e.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中心公正性的产品开发、咨询和营销等活动;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本中心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f. 本中心诚恳接受客户对检验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的抱怨和质疑,并及时、妥善地作出答复和处理。
g. 对任何偏离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及时纠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